南京:所有销售楼盘价格上浮最高上限只能5%
【2007.05.30 08:46】 来源:和讯房产
和讯房产消息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昨日,南京市物价局副局长张瑞忠表示:“开发企业要拿到物价局对房价的批文、商品房价格审核联系单和商品房备查价目表三项文件,才能到房管部门领取销售许可证。”这将意味着今后购房者在销售现场所看到的每套在售房屋的销售价格都与网上备案以及物价局报价相一致。
按照规定,开发商在物价局备案基准价格之后,所有销售价格的上浮最高上限只能5%。但张瑞忠透露,目前,南京一些开发商在前期开盘时销售价格在基准价基础上上浮2%,然后把剩余3%的上浮空间加到后期推出房源上,使后期房源价格上浮8%。按照现在物价局的规定,不管前期上浮幅度多少或是否上浮,所有销售价格的上浮最高上限只能5%。
张瑞忠在对“核价新政”详尽解读后表示:“大规模的房地产价格检查将再次展开,坚决杜绝肆意涨价行为。”记者了解到,关于房地产市场的各项监督检查由南京市物价局、房管局、国土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六部门联合发起。
按照规定,开发商在物价局备案基准价格之后,所有销售价格的上浮最高上限只能5%。但张瑞忠透露,目前,南京一些开发商在前期开盘时销售价格在基准价基础上上浮2%,然后把剩余3%的上浮空间加到后期推出房源上,使后期房源价格上浮8%。按照现在物价局的规定,不管前期上浮幅度多少或是否上浮,所有销售价格的上浮最高上限只能5%。
张瑞忠在对“核价新政”详尽解读后表示:“大规模的房地产价格检查将再次展开,坚决杜绝肆意涨价行为。”记者了解到,关于房地产市场的各项监督检查由南京市物价局、房管局、国土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六部门联合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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