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交会主流媒体宣传联盟公约

【2007.08.23 16:30】 来源:和讯网  

  联盟成员权利

  1.享有中国住交会在当地媒体组织活动的主办权;

  2.享有中国住交会组织活动的优先协办权;

  3.享有开设主流媒体联盟专版的权利,并使用中国住交会主流媒体统一标识;

  4.享有主流媒体网站与《住交会资讯》文章的转载权;

  5.享有联盟成员地产信息的互供使用权;

  6.享有联盟成员单位互相宣传的权利;

  7.享有中国住交会采访权和组委会提供的最新信息、背景资讯;

  8.享有组织所在省市房地产企业及相关产业企业参展、观摩的组团权;

  9.享有中国住交会组委会授予的参展商的广告组织刊发权(即所有房地产广告均可打上中国住交会组委会字样);

  10.中国住交会组委会为主流媒体宣传联盟提供专门展区,用以宣传成员单位;

  11.联盟成员单位的重要广告客户,联盟成员可和组委会联合发出邀请,令其享受贵宾待遇。

  联盟成员义务

  1.按照联盟协定日期和版位刊登媒体联盟签约的广告;

  2.及时刊发宣传联盟的消息和必要文稿;

  3.按中国住交会组委会与联盟的协定完成中国住交会的宣传报道工作;

  4.为中国住交会积极组织当地企业参观参展;

  5.协助中国住交会的各类推介活动在当地的宣传组织工作;

  6.做好中国住交会组委会与当地参展商之间的互动沟通;

  7.推荐当地发展商到其他联盟成员单位刊登广告,并根据各媒体自身实际情况给予广告优惠;

  8.参加联盟的各种会议和活动,并积极执行经全体盟员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住交会主流媒体宣传联盟成员

  (排名不分先后)

  深圳特区报 广州日报 新京报 文汇报 重庆晚报

  天津日报 齐鲁晚报 成都商报 扬子晚报 沈阳日报

  华商报 春城晚报 厦门日报 长沙晚报 楚天都市报

  大连日报 新安晚报 杭州日报 宁波日报 珠海特区报

  西宁晚报 燕赵晚报 青岛日报 桂林日报 贵阳日报

  南国早报 长春城市晚报 哈尔滨日报 福州晚报 大河报

  海口晚报 山西日报 江南都市报 乌鲁木齐晚报 兰州晚报

  佛山日报 温州晚报 北方新报 香港商报 拉萨晚报

  苏州日报 汕头都市报 天天商报 常州日报 保定日报

  张家口日报 中山日报  开封日报 银川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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